最近收聽了《Psychology in Seattle》的最新一集節目〈When Therapy Harms〉,探討心理治療過程中可能造成的傷害。讓我不禁聯想到近期台師大女足抽血事件中,因權力不對等而對學生造成的壓迫與傷害,也進一步反思權力結構與治療關係中的平衡與拿捏。
治療中可能造成傷害的原因
節目中指出,治療中可能造成傷害的原因有很多。除了影視作品常見的--諮商師與來談者之間發展出過度親密的情感關係(如戀情或性關係)之外,權力濫用更是需要被重視的一環。
1. 將診斷「武器化」
有些心理師可能會隨意將某些人格障礙或精神疾病的標籤加諸於來談者身上,藉此質疑對方的感受,或抵銷對心理師的不滿或投訴。例如:
「你就是某某人格障礙,所以你才會這樣…」
2. 透過專業地位壓制
在治療中,有些心理師會用專業身份壓制來談者的聲音,例如:
「你就應該這樣做……」
「你的感覺一定是這樣的……」
「你現在就是怎樣怎樣……」
這讓我想起學生時期某位教授曾說過的一句話:
當心理師說「你在抗拒」時,無論你的回答是什麼,都會被視為一種抗拒。
3. 專業訓練不足專業不足的心理師,可能讓來談者在治療過程中受傷。原因包括:
- 對特定議題(如創傷、政治暴力)的理解不夠
- 心理師缺乏自我覺察,將個人經驗帶入治療(如自戀需求、未處理的人格特質)
- 缺乏持續性的督導與專業成長
如何在心理治療關係中保護自己?
作為一名心理師,我會鼓勵來談者在治療中重視自己的感受,並在歷程中多次核對當下的情緒、治療方向與步調。當來談者能夠在治療中表達「不舒服」,往往代表這是一段值得信賴的關係,也是一個練習在安全關係中表達真實感受的機會。
畢竟「不舒服」可能來自各種原因:有些是不舒服的早期經驗在治療中被觸動;有些則可能是過去人際模式的重演;也可能真的來自這段關係本身的某些互動。
另一方面,了解心理師的背景也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方式。包括對方是否具備合法執照或證號、治療的取向與專業訓練背景等等,這些資訊有助於我們評估一段治療關係是否值得信任。
自我保護不應全由來談者承擔
節目中也提到,與其要求來談者「自我保護」,更重要的是社會能否有更多公共討論,針對「治療中的傷害行為」提出制度性、系統性的改革(以美國為例)。這呼應了,我們不應將風險承擔全放在來談者個人身上。
最後,我認為最簡單也最關鍵的自我保護原則就是:知情同意
所謂「同意」,必須是基於充分理解,並且伴隨對自己權益的重視。
例如:知情同意書中常會明列我有權利在任何時候終止這段治療關係
無論是在心理治療中,還是在職場、伴侶或朋友等其他關係裡,我們都需要練習傾聽自己的感受,並適時表達我們的真實經驗。這是一種持續的自我照顧與自我保護的過程。
